题目:《孙子算经》中有这样一道题:今有木,不知长短。引绳度之,余绳四尺五,屈绳量之,不足一尺。问木长几何?大意是:用一根绳子去量一根木条,绳子剩余4.5尺;将绳子对折再量木条,木条长度多一尺,则木条长x尺。

详细讲解

首先,我们设木条的长度为x尺,绳子的长度为L尺。

根据题意,我们可以列出两个方程:

  1. 第一次测量:绳子比木条长4.5尺。
    \(L = x + 4.5\)
  2. 第二次测量:将绳子对折后,绳子的一半比木条短1尺。
    \(\frac{L}{2} = x – 1\)

接下来,我们解这个方程组。

从第二个方程开始:
\(\frac{L}{2} = x – 1\)
两边同时乘以2得到:
\(L = 2(x – 1)\)

将第一个方程代入:
\(x + 4.5 = 2(x – 1)\)

展开并解方程:
\(x + 4.5 = 2x – 2\)
移项并合并同类项:
\(4.5 + 2 = 2x – x\)
\(6.5 = x\)

因此,木条的长度为6.5尺。

检验:
设木条长为 \(x = 6.5\) 尺:
– 由第一个方程,绳子长 \(L = x + 4.5 = 6.5 + 4.5 = 11\) 尺。
– 由第二个方程,绳子对折后长度为 \(\frac{L}{2} = \frac{11}{2} = 5.5\) 尺,木条长 \(x = 6.5\),则 \(x – 1 = 6.5 – 1 = 5.5\),与 \(\frac{L}{2}\) 相等,满足条件。
答案合理。

知识点复习与易错点扩展

  1. 方程的建立:在解决实际问题时,首先要理解题意,然后根据题意建立方程。本题中,通过两次测量建立了两个方程。
  2. 方程的解法:解方程时,要灵活运用等式的性质,如移项、合并同类项等。
  3. 单位换算:注意单位的一致性,确保所有计算都在同一单位下进行。本题中单位均为“尺”,无需换算。
  4. 检验答案:解出答案后,要回代到原题中检验是否符合题意。本题已通过检验,答案正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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